发明名称 电动车辆的蠕变切断控制装置
摘要 在前进蠕变扭矩输出状态下,车速(VSP)进入到低于V1的蠕变切断禁止车速范围(t1),在该状态持续相当于定时器值NTM1对应的设定时间时(t2),因蠕变切断禁止标记(NFLAG)=1而禁止蠕变切断。因此,在车速(VSP)接近0而车速的蠕变切断许可条件成立期间,制动力达到蠕变切断许可制动力以上,从而制动力的蠕变切断许可条件成立(t3),接受该事实,即使在t4蠕变切断许可标记(FLAG)被置为1,也不进行该标记相呼应的蠕变切断,而在t4以后还继续输出蠕变扭矩,能够防止在t4中因执行蠕变切断而产生不舒适感的扭矩降低。
申请公布号 CN102958744A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3.06
申请号 CN201180030243.4 申请日期 2011.05.13
申请人 日产自动车株式会社 发明人 中村洋平;风间勇
分类号 B60L9/18(2006.01)I;B60W10/08(2006.01)I;B60W20/00(2006.01)I 主分类号 B60L9/18(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代理人 邸万奎
主权项 一种电动车辆的蠕变切断控制装置,在所述电动车辆中,能够根据驾驶员为了指令车辆的行驶形式而进行的换档操作所选择的档位,将来自电动机的动力传递到车轮而进行行驶,利用来自上述电动机的蠕变扭矩可进行微速下的蠕变行驶,并且在车速绝对值低于停车判定车速、且制动力为设定制动力以上这样的蠕变切断许可条件成立期间,可执行使上述电动机的蠕变扭矩降低的蠕变切断,该蠕变切断控制装置包括:蠕变切断禁止车速范围判定装置,在未执行所述蠕变切断而输出所述蠕变扭矩的状态下,判定车速绝对值低于蠕变切断禁止车速的情况;以及蠕变切断禁止装置,在由该装置判定在所述蠕变切断禁止车速范围时,即使所述蠕变切断许可条件成立也不执行所述蠕变切断,所述蠕变切断禁止车速范围判定装置包括计测车速绝对值低于所述蠕变切断禁止车速的持续时间的蠕变切断禁止定时器,在该蠕变切断禁止定时器达到表示设定时间的时候,判定在所述蠕变切断禁止车速范围。
地址 日本神奈川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