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人行道铺筑用木质沥青混合料及其制备方法 |
摘要 |
一种人行道铺筑用木质沥青混合料,按基质沥青5.0~9.0份、粗木质集料10.0~18.0份、细木质集料5.0~15.0份、矿粉8.0~15.0份、TPS改性剂0.5~1.5份的质量份制成。本发明以回收木材为原料,经破碎、预处理后作为混合料集料,经试验验证可以满足交通部部颁标准《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中对于行人及非机动车道路的要求,且具有质量轻,弹性恢复能力强,保温隔热,行走舒适的优点,可以应用于荷载较轻,对变形及行走舒适性有一定要求的铺面,如人行道以及公园、步行街。 |
申请公布号 |
CN101962278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3.03.06 |
申请号 |
CN201010285613.6 |
申请日期 |
2010.09.17 |
申请人 |
长安大学 |
发明人 |
裴建中;李利利;郭经纬;姜超平 |
分类号 |
C04B26/26(2006.01)I;C04B18/26(2006.01)I |
主分类号 |
C04B26/26(2006.01)I |
代理机构 |
西安永生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61201 |
代理人 |
申忠才 |
主权项 |
1.一种人行道铺筑用木质沥青混合料,其特征在于由下述质量份配比的原料制成:<img file="FSB00000970453800011.GIF" wi="1694" he="485" />上述的粗木质集料是粒径为大于4.75mm小于等于16mm的破碎松木,其中粒径大于4.75mm小于等于9.5mm的粗木质集料与粒径大于9.5mm小于等于13.2mm的粗木质集料、粒径大于13.2mm小于等于16mm的粗木质集料的质量比为8∶9∶3;细木质集料是粒径大于0.6mm小于等于4.75mm的破碎刨花板木屑,其中粒径大于0.6mm小于等于1.18mm的细木质集料与粒径大于1.18mm小于等于2.36mm的细木质集料、粒径大于2.36mm小于等于4.75mm的细木质集料的质量比为9∶23∶56;矿粉是由石灰岩经磨细加工成粒径小于等于0.6mm的矿物质粉末;上述的人行道铺筑用木质沥青混合料的制备方法是由下述步骤组成:(1)木材的破碎将家具加工厂回收的松木块用刨片机破碎成粒径大于4.75mm小于等于16mm的木屑,得到粗木质集料,刨花板用破碎机破碎成粒径大于0.6mm小于等于4.75mm的木屑,得到细木质集料;(2)破碎木质集料的预处理在真空度为0.2~0.3kPa、温度为25~70℃条件下,用质量分数为10%~40%的酚醛树脂溶液浸泡破碎的细木质集料和粗木质集料各30~120分钟,捞出置于恒温干燥箱中180℃干燥12小时以上,待用;(3)混合料的拌合取上述质量份配比的原料,将基质沥青加热至160℃,拌合锅升温至180℃,加入TPS改性剂,加热2~3分钟,依次加入粗木质集料、细木质集料、基质沥青、矿粉,180℃拌合3~5分钟。 |
地址 |
710064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中路3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