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巨菌草在修复土壤重金属镉污染中的应用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巨菌草在修复土壤重金属镉污染中的应用,每年春季将育好的狼尾草属植物巨菌草幼苗,高10-13cm,直接移栽于有镉重金属污染的土壤当中,株距25cm,行距30cm;每亩施用底肥量为纯氮10-12kg,五氧化二磷7-8kg,氧化钾7-7.5kg;植物栽培期,灌水量为每亩7-8.5m3,由于巨菌草后期生长高大的需要,每隔60天进行追肥:每亩纯氮4-5kg;待巨菌草生长100 -150天后,收割巨菌草地上部分,并留根发芽。巨菌草对重金属镉具有显著的富集特性,可以在有效利用镉污染的土壤的同时永久持续修复土壤重金属镉污染。 |
申请公布号 |
CN102941219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3.02.27 |
申请号 |
CN201210516122.7 |
申请日期 |
2012.12.05 |
申请人 |
四川农业大学;张世熔 |
发明人 |
张世熔;田玉珂;杨雪梅;徐小逊;李婷;黄成毅;蒲玉琳;李云 |
分类号 |
B09C1/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B09C1/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众合诚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6 |
代理人 |
龚燮英 |
主权项 |
巨菌草在修复土壤重金属镉污染中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每年春季将育好的狼尾草属植物巨菌草幼苗,高10‑13cm,直接移栽于有镉重金属污染的土壤当中,株距25cm,行距30cm;每亩施用底肥量为纯氮10‑12kg,五氧化二磷7‑8kg,氧化钾7‑7.5kg;植物栽培期,灌水量为每亩7‑8.5m3,由于巨菌草后期生长高大的需要,每隔60天进行追肥:每亩纯氮4‑5kg;待巨菌草生长100 ‑120天后,收割巨菌草地上部分,并留根发芽,伐蔸高度为10‑13cm,收割后,再每亩补施纯氮7‑8kg,五氧化二磷4‑5kg,氧化钾5‑6kg,以便达到连续修复土壤重金属镉污染的目的。 |
地址 |
611130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公平镇东北路55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