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烟花爆竹燃放器 |
摘要 |
一种烟花爆竹燃放器,主要解决燃放烟花爆竹时安全性差的问题。它包括蓄电池、壳体、控制器、音响、储气罐、燃气控制线、燃料管、支架、引芯、点火器、总开关和音响控制按钮,壳体内装有蓄电池及音响,控制器与蓄电池相连,壳体的前端设有储气罐,所述储气罐内装有液态燃料,在储气罐上设有燃料管,燃料管的末端为引芯,燃料管和引芯均固定在支架上,控制器的输出端为燃气控制线及点火器,燃气控制线及点火器的末端分别位于引芯处,在壳体上设有总开关及音响控制按钮。本发明可防止明火烧伤及被点燃的烟花爆竹炸伤,大大增强了燃放时的安全性,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
申请公布号 |
CN102927855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3.02.13 |
申请号 |
CN201210451241.9 |
申请日期 |
2012.11.12 |
申请人 |
王又增 |
发明人 |
王又增 |
分类号 |
F42B4/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F42B4/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济南诚智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7105 |
代理人 |
王汝银 |
主权项 |
一种烟花爆竹燃放器,其特征是,包括蓄电池、壳体、控制器、音响、储气罐、燃气控制线、燃料管、支架、引芯、点火器、总开关和音响控制按钮,壳体内装有蓄电池及音响,控制器与蓄电池相连,壳体的前端设有储气罐,所述储气罐内装有液态燃料,在储气罐上设有燃料管,燃料管的末端为引芯,燃料管和引芯均固定在支架上,控制器的输出端为燃气控制线及点火器,燃气控制线及点火器的末端分别位于引芯处,在壳体上设有总开关及音响控制按钮。 |
地址 |
250022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济微路106号济南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