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移动终端与电视节目的互动方法及系统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通信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移动终端与电视节目的互动方法及系统。移动终端与电视节目的互动方法,包括:预先存储移动终端对应的用户信息;接收移动终端发送的互动模式指令;若互动模式指令为现场参与请求指令,则将现场参与请求指令及发送指令的移动终端对应的用户信息发送给节目运营端;接收节目运营端获取的现场节目信息,并将现场节目信息转发给用户信息对应的移动终端;接收移动终端发送的直播节目参与信息,并且将直播节目参与信息发送给节目运营端,节目运营端将直播节目参与信息及用户信息发送给节目现场端。本发明的移动终端与电视节目的互动方法及系统,能够实现场外的观众实时参与电视节目的互动。 |
申请公布号 |
CN102917255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3.02.06 |
申请号 |
CN201210440149.2 |
申请日期 |
2012.11.06 |
申请人 |
郝晓伟 |
发明人 |
郝晓伟 |
分类号 |
H04N21/254(2011.01)I;H04N21/258(2011.01)I;H04N21/2668(2011.01)I;H04N21/437(2011.01)I |
主分类号 |
H04N21/254(2011.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李世喆 |
主权项 |
移动终端与电视节目的互动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预先存储移动终端对应的用户信息;接收所述移动终端发送的互动模式指令;若所述互动模式指令为现场参与请求指令,则将所述现场参与请求指令及发送所述指令的移动终端对应的用户信息发送给节目运营端;接收节目运营端根据所述现场参与请求指令从节目现场端获取的现场节目信息,并将所述现场节目信息转发给所述用户信息对应的移动终端;接收所述移动终端发送的直播节目参与信息,并且将所述直播节目参与信息发送给所述节目运营端,所述节目运营端将所述直播节目参与信息及所述用户信息发送给节目现场端。 |
地址 |
100018 北京市朝阳区幺家店路2号优点社区2-3-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