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空气清新剂芳香器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空气清新剂芳香器。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属于空气清新剂芳香器。3.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在于产品的形状设计。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主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02311501S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1.30
申请号 CN201230469454.5 申请日期 2012.09.28
申请人 浙江吉老大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发明人 孙光勉
分类号 28-99 主分类号 28-99
代理机构 温州高翔专利事务所 33205 代理人 蔡呈胜
主权项
地址 325000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仙岩镇星光村中心北路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