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有凸纹部份及/或粗纺部份之非织造织物
摘要 本发明的非织造织物系具有在其中一平面内的纤维布底部与在其中另一平面内的凸纹纤维部。本发明亦可具有二种凸纹部。在第一种中,凸纹部的基本重量大抵与布底部的基本重量相同。在另一种凸纹部中,其基本重量大于布底部的基本重量,凸纹部系经由一纤维过渡区而与布底部结合。
申请公布号 TW329437 申请公布日期 1998.04.11
申请号 TW084110837 申请日期 1995.10.16
申请人 麦内玉洁公司 发明人 柯威廉;揭威廉;苏素玲
分类号 D04H3/02 主分类号 D04H3/0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蔡中曾 台北巿敦化南路一段二四五号八楼
主权项 1.一种具有凸纹部份之非织造织物,包括:一大抵平坦之布底部;及至少一个凸纹部,从平坦之布底部突出,一体形成一立体花纹;该布底部与该至少一个凸纹部,具有大抵相等的基本重量与密度。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具有凸纹部份之非织造织物,进而包括一过渡区,介于该凸纹部与该布底部之间;该过渡区之基本重量不同于凸纹部与布底部的基本重量。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具有凸纹部份之非织造织物,其中,该过渡区包括一第一部,其基本重量低于凸纹部与布底部的基本重量。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具有凸纹部份之非织造织物,其中,该过渡区包括一部份,其基本重量高于凸纹部与布底部的基本重量。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具有凸纹部份之非织造织物,其中,该过渡区包括一第二部,其基本重量高于凸纹部与布底部的基本重量。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具有凸纹部份之非织造织物,其中,该第一部与布底部连接,该第二与凸纹部连接。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具有凸纹部份之非织造织物,其中,该第一部系由多数大抵彼此平行的纤维束构成。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具有凸纹部份之非织造织物,其中,该纤维束绝大部份系由彼此扭结与旋转的纤维构成。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具有凸纹部份之非织造织物,其中,该纤维束大抵垂直布底部与凸纹部。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具有凸纹部份之非织造织物,其中,该第二部系由多数大抵彼此平行的纤维束构成。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具有凸纹部份之非织造织物,其中,该纤维束绝大部份系由彼此扭结与旋转的纤维构成。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具有凸纹部份之非织造织物,其中,该布底部具有由多数大抵平行的纤维束构成的纹理设计,该纤维束系由彼此扭结与旋转的纤维构成。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具有凸纹部份之非织造织物,其中,该凸纹部具有由多数大抵平行的纤维束构成的纹理设计,该纤维束系由彼此扭结与旋转的纤维构成。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具有凸纹部份之非织造织物,其中,该布底部与凸纹部的纹理设计大抵相同。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具有凸纹部份之非织造织物,其中,该纹理设计为类似棱纹毛织物的设计。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具有凸纹部份之非织造织物,其中,该至少一个凸纹部包括一上部及下部,该上部及该下部都从布底部浮凸出。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具有凸纹部份之非织造织物,其中,该多数纤维束在非织造织物内定义呈预定图案的开口;该至少的凸纹部的横剖面宽度,至少大于构成预定图案之开口间的距离的两倍。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具有凸纹部份之非织造织物,其中,该过渡区包括一上部,突出凸纹部上方。19.一种具有粗纺部份之非织造织物;包括:一大抵平坦之布底部;及至少一个凸纹部,形成一立体花纹,从平坦的布底部突出;该至少一个凸纹部之基本重量,大于该布底部的基本重量。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具有粗纺部份之非织造织物,其中,该至少一个凸纹部包括一从平坦布底部突出之上部,及一大抵平坦之下部。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具有粗纺部份之非织造织物,进而包括一过渡区,介于该至少一个凸纹部与该布底部之间,该过渡区之基本重量低于布底部之基本重量。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具有粗纺部份之非织造织物,其中,该至少一个凸纹部系由多数大抵彼此平行的纤维构成。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之具有粗纺部份之非织造织物,其中,该大抵平行的纤维系沿凸纹部形成的立体花纹之纵向而平行。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之具有粗纺部份之非织造织物,其中,该过渡区系由多数大抵彼此平行的纤维束构成。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之具有粗纺部份之非织造织物,其中,该纤维束绝大部份系由彼此扭结与旋转的纤维构成。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之具有粗纺部份之非织造织物,其中,该纤维束大抵垂直布底部与凸纹部。2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具有粗纺部份之非织造织物,其中,该布底部具有由多数大抵平行的纤维束构成的纹理设计,该纤维束系由扭结与旋转的纤维构成。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7项之具有粗纺部份之非织造织物,其中,该凸纹部具有由多数大抵平行的纤维束构成的纹理设计,该纤维束系由扭结与旋转的纤维构成。2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8项之具有粗纺部份之非织造织物,其中,该布底部与凸纹部的纹理设计大抵相同。3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9项之具有粗纺部份之非织造织物,其中,该纹理设计为类似棱纹毛织物的设计。3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8项之具有粗纺部份之非织造织物,其中,该多数纤维束在非织造织物内定义呈预定图案的开口;该至少一个凸纹部的横剖面宽度大于图案内开口间距离的两倍。32.一种具有凸纹部份之非织造织物,包括多数纤维,并具有一布底部与凸纹部,该布底部位于并定义该非织造织物的第一平面,该凸纹部位于第二平面内,第二平面系在第一平面上方并与第一平面平行;凸纹部经由一纤维过渡区而与布底部结合;凸纹部的基本重量与布底部的基本重量相同。33.一种具有粗纺部份之非织造织物,包括多数纤维,并具有一布底部与凸纹部,该布底部位于并定义该非织造织物的第一平面,该凸纹部位于第二平面内,第二平面系在第一平面上方并与第一平面平行;凸纹部经由一纤维过渡区而与布底部结合;凸纹部的基本重量大于布底部的基本重量。34.一种具有凸纹部份及粗纺部份之非织造织物,包括多数纤维,并具有一布底部,一第一凸纹部,及一第二凸纹部,该布底部位于并定义该非织造织物的第一平面,该第一凸纹部位及该第二凸纹部位于另一与第一平面平行,且在第一平面上方的平面内,每一凸纹部经由一纤维过渡区而与布底部结合;第一凸纹部的基本重量大抵与布底部的基本重量相同,第二凸纹部的基本重量则大于布底部的基本重量。图示简单说明:第一图A为本发明非织造织物第一实施例的俯视图;第一图B为本发明非织造织物第二实施例的俯视图;第一图C为本发明非织造织物第三实施例的俯视图;第二图为一显微摄影之平面图,显示本发明非织造织物实施例之一的一部份;第二图A为取自第二图中2A-2A线之立体断面图;第二图B为取自第二图中2B-2B线之立体断面图;第三图为一显微摄影,显示第二图中沿2A-2A线之断面图;第四图为一显微摄影,显示第二图中沿4-4线之断面图;第五图为一放大之断面图,显示本发明非织造织物中的一种凸纹部;第六图为一显微摄影之平面图,显示本发明非织造织物的第二种凸纹部;第七图为一显微摄影,显示第六图中沿7-7线之断面图;第八图为第七图所示断面图的典型化简图;第九图为本发明非织造织物制程步骤之方块图;第十图,十一图及十二图为本发明三种非织造织物生产设备之概略图;第十三图为起伏座构件用于生产本发明非织造织物布底部之部份的局部断面立体图;第十四图A为一断面简图,显示制作本发明非织造织物之起伏座构件的凹槽区形式之一;第十四图B为一断面简图,显示制作本发明非织造织物之起伏座构件的另一形式的凹槽区。第十五图为一断面简图,显示以第十四图B所示座构件制作的非织造织物;第十六图之略图显示形成起伏座构件的设备,该构件可用于制作本发明之非织造织物;第十七图A为一图案之数元图,可用来制作用于生产第一图C所示非织造织物(10C)的座构件;第十七图B为第十七图A中矩形区域(301)的放大数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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