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绕线式高尔夫球,包括由含有比重1.3至1.6之液体之橡胶袋组成之重量为17至20克的液体心子,设置于液体心子之外侧上的橡胶绕线层及用以遮盖橡胶绕线层之外盖,其中高尔夫球在23℃测得的惯性动量为75至80g.cm2,且在-30℃测得的惯性动量相对于在23℃测得者之增加率系在2%之内。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绕线式高尔夫球,其中橡胶袋具有1.5至2.0mm之平均厚度及0.95至1.2之比重。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绕线式高尔夫球,其中该心子液体包括100重量份水、5至20重量份甘油或乙二醇、50至100重量份硫酸钡及10至30重量份黏土。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绕线式高尔夫球,其中该橡胶袋系由包括100重量份天然橡胶、1至10重量份氧化锌及10至50重量份填料的橡胶组成物制备而得者。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绕线式高尔夫球,其中该橡胶线系由包括天燃橡胶/异戊间二烯橡胶之比例为75:25至25:75之天然橡胶及异戊间二烯橡胶的橡胶组成物制备而得者。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绕线式高尔夫球,其中该外盖系由100重量份之反式聚异戊间二烯树脂、3至20重量份天然橡胶、0至20重量份高苯乙烯树脂、2至15重量份氧化锌及5至25重量份氧化钛所组成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