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可产生变化图形的脚踏车警示器
摘要 本创作系关于一种可产生变化图形的脚踏车警示器,利用离心开关启动积体电路运作,致使各个发光体能适时产生明灭,进而构成可变化图形的发光图案,再经由人体眼睛之视觉暂留现象,而产生一固定图案;该脚踏车警示器包括有:一电路板、一离心开关、一壳体组及一固定装置。藉由上述结构能连续产生不同图案的可变图形,更能达到警示娱乐之功用。
申请公布号 TW399563 申请公布日期 2000.07.21
申请号 TW086209212 申请日期 1997.06.05
申请人 偕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李仁旺
分类号 B62J6/20 主分类号 B62J6/2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郑念祖 台北巿长安东路一段二十三号十楼十之一室
主权项 1.一种可产生变化图形之脚踏车警示器,系将至少一者装设在脚踏车的轮胎车辐线上,以产生可变化的警示图形,其包括有;一壳体组,系由上、下壳体螺固而成,且上、下壳体呈一T形,而前述之上壳体为一透明状,该下壳体上具有第一凹槽及第二凹槽;一电路板,系配置于上述壳体组中,其设有复数个发光体及一积体电路;一电池盒,系配置于上述之下壳体中;开关,用于关闭电源;离心开关,系配置于下壳体之内部;及一固定装置,系由配置于上述第一、二凹槽中之第一支撑板及第二支称板,且第一、二支撑板上具有一组固定片,藉以壳体固定于车胎车辐线上;藉由上述构造,于轮胎转动时触动离心开关而启动电路板的动件,电路板的发光体可连续按照预定方式发光,因人眼睛视觉暂留的作用产生一道明灭图形,以达警示之用。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的可产生变化图形之脚踏车警示器,其中,该离心开关启动后,产生另一道的明灭图形,在离心开关开启动后,产生另一道的明灭图形,在离心开关再启动则产生第二道明灭图形,直至所有明灭图形产生完后再重覆产生。图示简单说明:第一图为本创作的可产生变化图形之脚踏车警示器的立体分解图。第二之一图为本创作的可产生变化图形之脚踏车警示器的右侧侧视图。第二之二图为本创作的可产生变化图形之脚踏车警示器的后视图。第二之三图为本创作的可产生变化图形之脚踏车警示器的前视示意图。第三图为本创作的可产生变化图形之脚踏车警示器的电路的方块图。第三之一图为本创作之电路线路图。第四图为本创作的可产生变化图形之脚踏车警示器于转动时发光体的明灭分布图。第五图为本创作的可产生变化图形之脚踏车警示器的使用状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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