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炸药药卷警示标识的制作方法
摘要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炸药药卷警示标识的制作方法,主要染料烛红和石蜡的混合物能够对纸筒实现有效的标识,满足警示色标识的要求,不降低蜡液的粘合力,而且用量很少,安全环保,成本低廉,操作方法筒单方便,纸筒强度明显高于购买有色纸生产的纸筒,大大提高了纸筒的利用率和生产效率,本发明的染料可以持续使用,回收利用,实现了无废渣排放。
申请公布号 CN102889831A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1.23
申请号 CN201210395169.2 申请日期 2012.10.15
申请人 福建省民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吴我长;祁忠清;朱广杰;鲍俊;林冬;刘银;徐敬华
分类号 F42B4/30(2006.01)I;B31C11/00(2006.01)I 主分类号 F42B4/30(2006.01)I
代理机构 厦门市首创君合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5204 代理人 周晖
主权项 一种炸药药卷警示标识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该炸药药卷警示标识,其主要原料包括烛红和石蜡,烛红溶于熔化的石蜡中,各组分的质量百分比为:烛红0.3%~0.5%,石蜡99.5%~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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