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于车辆的照明设备
摘要 一种用于车辆的照明设备(1),尤其是一种机动车辆头灯,包括用于发射光的光源(3)以及用于聚焦光源(3)发射的光的反射器(2),在反射器(2)的后端,形成接纳光源(3)的至少一部分(18)的开口以及反射器颈部(21),该颈部围绕所述开口并且光源(3)在相对于反射器(2)反射表面的限定的位置紧固到该颈部。该照明设备的特征在于,在反射器(2)上形成多个锁定部件(23,24,24’),当光源(3)在光轴(10)方向上至少部分地插入到反射器颈部(21)中时,所述锁定部件(23,24,24’)在光源(3)围绕反射器(2)的光轴(10)或者围绕与其平行的轴的旋转运动的过程中,与光源(3)中形成的相应穿孔(17)接合,这些锁定部件(23,24,24’)中的至少一个在旋转运动的过程中以这样的方式与这些穿孔(17)中的至少一个协作并且以这样的方式造成光源(3)的强制引导,使得光源(3)在轴向方向上保持在相对于反射器(2)的限定的位置。
申请公布号 CN102016405B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1.23
申请号 CN200980114142.8 申请日期 2009.04.16
申请人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汽车照明设备罗伊特林根有限责任公司;赫拉胡克公司 发明人 M·格哈德;O·罗茨斯泰特;V·海特布雷德
分类号 F21V19/00(2006.01)I 主分类号 F21V19/00(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代理人 李亚非;刘鹏
主权项 一种用于车辆的照明设备(1),包括用于发射光的光源(3)以及用于聚焦由光源(3)发射的光的反射器(2),在反射器(2)的后端形成接纳所述光源(3)的至少一部分(18)的开口以及反射器颈部(21),所述反射器颈部围绕所述开口并且所述光源(3)在相对于所述反射器(2)的反射表面的限定位置中被紧固到所述反射器颈部,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器颈部(21)与所述反射器(2)整体形成,并且在所述反射器(2)上形成多个锁定部件(23,24,24’),当所述光源(3)在光轴(10)的方向上至少部分地插入所述反射器颈部(21)中时,所述锁定部件(23,24,24’)在所述光源(3)围绕所述反射器(2)的光轴(10)或者围绕与其平行的轴的旋转运动的过程中与在所述光源(3)中形成的相应的穿孔(17)接合,所述锁定部件(23,24,24’)中的至少一个在旋转运动的过程中以这样的方式与所述穿孔(17)中的至少一个协作并且以这样的方式造成所述光源(3)的强制引导,以使得所述光源(3)在轴向方向上保持在相对于所述反射器(2)的限定位置中。
地址 荷兰艾恩德霍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