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光纤切断机构及具备该机构的激光光源应用设备 |
摘要 |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防止组装于利用了激光的设备中的光纤激光光源的二次使用的光纤切断机构。激光装置从激光光源应用设备分离时,使用有特征的光纤切断机构来在从光纤光栅(29)内至光纤光栅(29)与含有激光活性物质的光纤(26)的连接点为止的特定范围(切断处(1))至少切断光纤(26)。 |
申请公布号 |
CN101542852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3.01.16 |
申请号 |
CN200880000539.X |
申请日期 |
2008.03.06 |
申请人 |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古屋博之;山本和久;门胁慎一 |
分类号 |
H01S3/02(2006.01)I;H01S3/06(2006.01)I |
主分类号 |
H01S3/02(2006.01)I |
代理机构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黄剑锋 |
主权项 |
一种光纤切断机构,设置于激光装置中,该激光装置装设于激光光源应用设备中,所述激光装置包括光纤激光器和波长变换元件,所述光纤激光器至少包含将激光入射到光纤的激励用激光光源以及光纤激光共振器,所述光纤激光共振器具备反射面、偏振光方向一元化机构、以及含有激光活性物质且在内部形成有光纤光栅的光纤;所述波长变换元件,将从所述光纤激光器发出的基波的激光变换为高次谐波的激光;所述光纤切断机构具备光纤切断部,在所述激光装置从所述激光光源应用设备分离时,该光纤切断部在特定范围内切断光纤,该特定范围是从所述光纤光栅内至所述光纤光栅与所述含有激光活性物质的光纤的连接点为止的特定范围。 |
地址 |
日本大阪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