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一种发光器件(700、720、800),包括:发光层(704、722、804),其具有第一电子能量状态和能量相对更高的第二电子能量状态;第一层(702、806),其被安置为与所述发光层相邻,所述第一层具有较之所述第二电子能量状态处于相对更低能量的第三电子能量状态;以及第二层(706、808),其被安置为与所述第一层相对地与所述发光层相邻,所述第二层具有较之所述第一电子能量状态处于相对更高能量的第四电子能量状态,其中当发光电压被施加到所述发光器件时,所述第三和第四电子能量状态偏移,从而电子能够在所述发光层中与空穴结合并且光被发射,以及其中当光淬灭电压被施加到所述发光器件时,所述第三和第四电子能量状态的能量偏移以防止电子在所述发光层中与空穴结合,其中所述发光电压将所述第三电子能量状态置于比所述第二电子能量状态相对更高的能量并且将所述第四电子能量状态置于比所述第一电子能量状态相对更低的能量,从而电子能够被注入到所述第二电子能量状态中并且空穴能够被注入到所述第一电子能量状态中,以及其中所述光淬灭电压将所述第三电子能量状态置于与所述第二电子能量状态近似相同的能量并且将所述第四电子能量状态置于与所述第一电子能量状态近似相同的电子能量,从而能够分别从所述第二电子能量状态和所述第一电子能量状态扫除电子和空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