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空气净化器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空气净化器。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该产品是用于调节室内或车厢内空气。3.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设计1的设计要点在于整体形状,设计2的设计要点在于整体形状。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设计1立体图。5.本外观设计的基本设计为:设计1。6.设计2左视图与设计1左视图相同,省略设计2左视图。7.设计2右视图与设计1右视图相同,省略设计2右视图。8.设计2仰视图与设计1仰视图相同,省略设计2仰视图。9.设计2俯视图与设计1俯视图相同,省略设计2俯视图。10.设计2后视图与设计1后视图相同,省略设计2后视图。11.设计2使用状态参考图与设计1使用状态参考图1及使用状态参考图2相同,省略设计2使用状态参考图。
申请公布号 CN302256423S 申请公布日期 2012.12.26
申请号 CN201230403533.6 申请日期 2012.08.24
申请人 余青阳 发明人 余青阳
分类号 23-04 主分类号 23-04
代理机构 佛山市中迪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83 代理人 薛家驹;张伶俐
主权项
地址 528300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桂畔路美景居2座5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