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一种萤光体前驱物的制造方法,其特征为在制造萤光体前驱物的方法中,施加0.1GPa以上的冲撃压力于由萤光体母体、活化剂、及共活化剂兼用颗粒成长促进剂所构成之混合物,而在共活化剂兼用颗粒成长促进剂的存在下掺杂活化剂于萤光体母体中。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萤光体前驱物的制造方法,其中该萤光体母体为由II族及Ⅵ族元素的化合物所构成的II-VI族化合物半导体。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萤光体前驱物的制造方法,其中该II-VI族化合物半导体为硫化锌。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3项中任一项之萤光体前驱物的制造方法,其中该活化剂为铜、锰、铱或稀土族元素的离子。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萤光体前驱物的制造方法,其中该稀土族元素为镨。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3项中任一项之萤光体前驱物的制造方法,其中该活化剂为2种以上的金属元素离子。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3项中任一项之萤光体前驱物的制造方法,其中该活化剂的使用比例系相对于萤光体母体100重量份为0.001~5重量份。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3项中任一项之萤光体前驱物的制造方法,其中该共活化剂兼用颗粒成长促进剂为包含氯、钡或镁的化合物。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3项中任一项之萤光体前驱物的制造方法,其中该共活化剂兼用颗粒成长促进剂的使用比例系相对于母体100重量份为0.1~20重量份。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3项中任一项之萤光体前驱物的制造方法,其中所掺杂之活化剂的金属元素离子半径比构成萤光体母体的金属元素离子半径大。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萤光体前驱物的制造方法,其中藉由冲撃波赋予该冲撃压力。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萤光体前驱物的制造方法,其中该冲撃波为藉由火药枪或轻空气枪所产生的冲撃波。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3项中任一项之萤光体前驱物的制造方法,其中该活化剂为1种或2种以上选自于铜、锰、铱或稀土族元素的金属元素离子;该活化剂的使用比例系相对于萤光体母体100重量份为0.001~5重量份。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3项中任一项之萤光体前驱物的制造方法,其中该活化剂为镨;该活化剂的使用比例系相对于萤光体母体100重量份为0.001~5重量份。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3项中任一项之萤光体前驱物的制造方法,其中该共活化剂兼用颗粒成长促进剂为包含氯、钡或镁的化合物;该共活化剂兼用颗粒成长促进剂的使用比例系相对于母体100重量份为0.1~20重量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