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显示屏幕和终端设备 |
摘要 |
显示屏幕和包含显示屏幕的终端设备,所述显示屏幕包括:显示面板;第一壳体,设置在显示面板一侧;第二壳体,设置在显示面板的另一侧,其中,在第一壳体和第二壳体超出显示面板的部分之间形成空隙;摄像头模组,设置在空隙的第一区域,并且摄像头模组的镜头组的光轴与第一壳体和/或第二壳体平行;光路配置单元,设置在摄像头模组的透镜组顶部;第一开口,设置在第一壳体与光路配置单元对应的位置上;第二开口,设置在第二壳体与光路配置单元对应的位置上,其中,光路配置单元接收通过第一开口或第二开口的光线;以及光路配置单元将来自第一开口或第二开口的光线引导到摄像头模组的透镜组上。 |
申请公布号 |
CN102830584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2.12.19 |
申请号 |
CN201110158859.1 |
申请日期 |
2011.06.13 |
申请人 |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于宙;刘旭国 |
分类号 |
G03B29/00(2006.01)I;G02B17/08(2006.01)I;G09F9/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3B29/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安之斐 |
主权项 |
一种显示屏幕,包括:显示面板;第一壳体,设置在所述显示面板一侧;第二壳体,设置在所述显示面板的另一侧,其中,在所述第一壳体和所述第二壳体超出所述显示面板的部分之间形成空隙;摄像头模组,设置在所述空隙的第一区域,并且所述摄像头模组的镜头组的光轴与所述第一壳体和/或所述第二壳体平行;光路配置单元,设置在所述摄像头模组的透镜组顶部;第一开口,设置在所述第一壳体与所述光路配置单元对应的位置上;第二开口,设置在所述第二壳体与所述光路配置单元对应的位置上,其中,所述光路配置单元接收通过所述第一开口或所述第二开口的光线;以及所述光路配置单元将来自所述第一开口或所述第二开口的光线引导到所述摄像头模组的所述透镜组上。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西路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