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楼房垃圾收集设施
摘要 一种楼房垃圾收集设施,具有设置在楼内自最高层直通到底层地面的两个并排的垃圾井道,每个垃圾井道的外墙上对应每楼层设置有气孔,每气孔上方的外墙面上设有挡雨罩,对应气孔下边沿的外墙面上设有挡雨板;每个垃圾井道接近地面段为垃圾库,每垃圾库内设有不锈钢网板,不锈钢网板上方的空间为垃圾集中室,井道的外墙对应垃圾集中室设有库门,垃圾集中室内放置有垃圾收集容器,不锈钢网板下方的空间是污水收集槽。本发明的两个垃圾井道,可以分别作为可回收再使用的垃圾井道和不可回收再使用的垃圾井道,有利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由于垃圾井道的外墙上设置有气孔,避免臭气外逸到楼房内,保持楼内的空气清洁,而且使用时安全和方便,符合环保。
申请公布号 CN102828606A 申请公布日期 2012.12.19
申请号 CN201210277524.6 申请日期 2012.08.06
申请人 陈宇 发明人 陈宇
分类号 E04F17/10(2006.01)I;E03F1/00(2006.01)I 主分类号 E04F17/10(2006.01)I
代理机构 常州市江海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2214 代理人 林倩
主权项 一种楼房垃圾收集设施,具有设置在楼内自最高层直通到底层地面的两个并排的垃圾井道(A),每个垃圾井道(A)的内墙上对应每楼层设置有垃圾倾倒口(A ‑1),垃圾倾倒口(A ‑1)上设有翻盖(1),其特征在于:每个垃圾井道(A)的外墙上对应每楼层设置有气孔(A‑2),每气孔(A‑2)上方的外墙面上设有挡雨罩(2),对应气孔(A‑2)下边沿的外墙面上设有挡雨板(3);每个垃圾井道(A)接近地面段为垃圾库,每垃圾库内设有不锈钢网板(6),不锈钢网板(6)上方的空间为垃圾集中室(A‑3),井道(A)的外墙对应垃圾集中室(A‑3)设有门(4),垃圾集中室(A‑3)内放置有垃圾收集容器(5),不锈钢网板(6)下方的空间是污水收集槽(A‑4)。
地址 213001 江苏省常州市常州市钟楼区新市路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