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动洁面器(SK-1052)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电动洁面器(SK-1052)。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内置电机驱动毛刷头转动,对脸部等皮肤表面进行清洗,并促进皮肤与护肤品更充分地吸收。3.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形状与图案的结合。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立体图。
申请公布号 CN302224003S 申请公布日期 2012.12.05
申请号 CN201230406205.1 申请日期 2012.08.27
申请人 季宗清 发明人 季宗清
分类号 28-03 主分类号 28-03
代理机构 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 44263 代理人 李启首
主权项
地址 325401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吉祥巷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