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摄影装置及摄影方法
摘要 若使用者选择复数种EV挪移值并进行SET键之操作,就分别算出和该选择之各EV挪移值对应的快门速度(S6)。然后,以该算出之快门速度依序重复拍摄,并对各快门速度分配该已拍摄之图框影像资料,而产生各快门速度的动态影像资料。接着,将该产生之各快门速度的动态影像资料作为直通影像进行多重显示(S9),或记录该产生之各快门速度的动态影像资料(S17)。
申请公布号 TWI378714 申请公布日期 2012.12.01
申请号 TW097103854 申请日期 2008.02.01
申请人 樫尾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岩本健士;高野隆治;佐志田健三
分类号 H04N5/225 主分类号 H04N5/225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何金涂 台北市大安区敦化南路2段77号8楼;丁国隆 台北市大安区敦化南路2段77号8楼
主权项 一种摄影装置,其特征为具备有:摄影手段,系拍摄被照物;第1摄影控制手段,系使该摄影手段重复进行在第1曝光条件的摄影;第2摄影控制手段,系以重复地插入藉该第1摄影控制手段所重复进行之在该第1曝光条件的摄影之方式,重复进行在和该第1曝光条件相异之第2曝光条件的摄影;第1产生手段,系根据藉该第1摄影控制手段之重复的摄影所得之复数个图框影像资料,产生第1动态影像资料;第2产生手段,系根据藉该第2摄影控制手段之重复的摄影所得之复数个图框影像资料,产生第2动态影像资料;以及选择手段,其选择该第1曝光条件和第2曝光条件之中的任一个曝光条件;在该选择手段选择的一个曝光条件藉由摄影控制手段重复进行的该摄影手段的摄影频率系以比在未选择的另一个曝光条件的摄影频率还高的频率而重复进行。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摄影装置,其中该曝光条件系曝光时间。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摄影装置,其中该曝光条件系光圈值。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摄影装置,其中具备有:显示影像之显示手段;及显示控制手段,系使该显示手段同时显示藉该第1产生手段所产生之第1动态影像资料,和藉该第2产生手段所产生的第2动态影像资料。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摄影装置,其中该显示控制手段使该显示手段以相同之大小同时显示该第1动态影像资料和第2动态影像资料。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摄影装置,其中该显示控制手段系使该显示手段将该第1动态影像资料和第2动态影像资料之中的任一个动态影像资料,以比其他的动态影像资料还大的大小同时显示。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摄影装置,其中具备有资料选择手段,其选择该第1动态影像资料和第2动态影像资料之中的任一个动态影像资料;该显示控制手段系使该显示手段将藉该资料选择手段所选择之动态影像资料,以比其他的动态影像资料还大的大小同时显示。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摄影装置,其中具备有:显示影像之显示手段;及显示控制手段,系使该显示手段同时显示藉该第1产生手段所产生之第1动态影像资料,和藉该第2产生手段所产生的第2动态影像资料,该选择手段系藉由选择藉该显示控制手段显示于显示手段的第1、第2动态影像资料之中的任一个动态影像资料,而选择曝光条件。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摄影装置,其中具备有:记录手段,系记录动态影像资料;记录控制手段,系将藉该第1产生手段所产生之第1动态影像资料,和藉该第2产生手段所产生的第2动态影像资料,记录于该记录手段。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摄影装置,其中具备有:记录手段,系记录静态影像资料;连续静态影像摄影控制手段,系使该摄影手段连续进行在该第1曝光条件之静态影像摄影和在该第2曝光条件的静态影像摄影;以及记录控制手段,系将藉该连续静态影像摄影控制手段之静态影像摄影所得的静态影像资料记录于该记录手段。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摄影装置,其中具备有:记录手段,系记录动态影像资料;动态影像摄影控制手段,系使该摄影手段进行在藉该选择手段所选择之曝光条件的动态影像摄影;以及记录控制手段,系将藉该动态影像摄影控制手段之动态影像摄影所得的动态影像资料记录于该记录手段。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摄影装置,其中具备有:显示影像之显示手段;及显示控制手段,系使该显示手段同时显示藉该第1产生手段所产生之第1动态影像资料,和藉该第2产生手段所产生的第2动态影像资料,该选择手段系藉由选择藉该显示控制手段显示于显示手段的第1、第2动态影像资料之中的任一个动态影像资料,而选择曝光条件。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摄影装置,其中具备有:记录手段,系记录静态影像资料;静态影像摄影控制手段,系使该摄影手段进行在藉该选择手段所选择之曝光条件的静态影像摄影;以及记录控制手段,系将藉该静态影像摄影控制手段之静态影像摄影所得的静态影像资料记录于该记录手段。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摄影装置,其中具备有:显示影像之显示手段;及显示控制手段,系使该显示手段同时显示藉该第1产生手段所产生之第1动态影像资料,和藉该第2产生手段所产生的第2动态影像资料,该选择手段系藉由选择藉该显示控制手段显示于显示手段的第1、第2动态影像资料当中的任一个动态影像资料,而选择曝光条件。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摄影装置,其中具备有设定手段,其系由使用者设定任意的曝光条件,作为该第1、第2曝光条件。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摄影装置,其中具备有:第3摄影控制手段,系使该摄影手段以重复插入(重复中断)藉该第1摄影控制手段重复进行之在第1曝光条件的摄影之方式,重复进行在和第1、第2曝光条件相异之第3曝光条件的摄影;及第3产生手段,系根据藉该第3摄影控制手段之重复摄影所得的复数个图框影像资料而产生第3动态影像资料。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之摄影装置,其中具备有:第4摄影控制手段,系使该摄影手段以重复插入(重复中断)藉该第1摄影控制手段重复进行之在第1曝光条件的摄影之方式,重复进行在和第1、第2、第3曝光条件相异之第4曝光条件的摄影;及第4产生手段,系根据藉该第4摄影控制手段之重复摄影所得的复数个图框影像资料而产生第4动态影像资料。一种摄影方法,其特征为包含有:第1摄影控制步骤,系使摄影部重复进行在第1曝光条件之摄影;第2摄影控制步骤,系使该摄影部以重复插入藉该第1摄影控制步骤重复进行之在第1曝光条件的摄影之方式,重复进行在和该第1曝光条件相异之第2曝光条件的摄影;第1产生步骤,系根据藉该第1摄影控制步骤之重复摄影所得的复数个图框影像资料而产生第1动态影像资料;第2产生步骤,系根据藉该第2摄影控制步骤之重复摄影所得的复数个图框影像资料而产生第2动态影像资料;以及选择步骤,其选择该第1曝光条件和第2曝光条件之中的任一个曝光条件;在该选择步骤选择的一个曝光条件藉由摄影控制步骤重复进行的该摄影部的摄影频率系以比在未选择的另一个曝光条件的摄影频率还高的频率而重复进行。一种记录媒体,其特征为使电脑执行如下之各处理:第1摄影控制处理,系使摄影部重复进行在第1曝光条件之摄影;第2摄影控制处理,系使该摄影部以重复插入藉该第1摄影控制处理重复进行之在第1曝光条件的摄影之方式,重复进行在和该第1曝光条件相异之第2曝光条件的摄影;第1产生处理,系根据藉该第1摄影控制处理之重复摄影所得的复数个图框影像资料而产生第1动态影像资料;第2产生处理,系根据藉该第2摄影控制处理之重复摄影所得的复数个图框影像资料而产生第2动态影像资料;以及选择处理,其选择该第1曝光条件和第2曝光条件之中的任一个曝光条件;在该选择处理选择的一个曝光条件藉由摄影控制处理重复进行的该摄影部的摄影频率系以比在未选择的另一个曝光条件的摄影频率还高的频率而重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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