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无线通信系统
摘要 目的在于削减中继站与基站之间的无线通信量,提高通信质量。无线通信系统(1)具有:中继站(10)、第1无线基站(20)、第2无线基站(31、32)以及移动站(2)。中继站(10)通过无线方式与第1无线基站(20)连接,经由第1无线基站(20)与第2无线基站(31、32)进行通信。中继站(10)在要与第2无线基站(31、32)进行通信时,委托第1无线基站(20)代理与第2无线基站(31、32)之间的通信。被委托的第1无线基站(20)代替中继站(10)与第2无线基站(31、32)进行通信,将通信结果发送给中继站(10)。
申请公布号 CN102804835A 申请公布日期 2012.11.28
申请号 CN200980159797.7 申请日期 2009.06.16
申请人 富士通株式会社 发明人 田岛喜晴;大渕一央;田中良纪;河崎义博;太田好明;清水政世;杉山胜正
分类号 H04W16/26(2006.01)I;H04W92/20(2006.01)I 主分类号 H04W16/26(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代理人 李辉;黄纶伟
主权项 一种无线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该无线通信系统具有:第1无线基站;第2无线基站;以及中继站,其通过无线方式与所述第1无线基站连接,经由所述第1无线基站与所述第2无线基站进行通信,所述中继站委托所述第1无线基站代理与所述第2无线基站之间的通信,被委托的所述第1无线基站代替所述中继站与所述第2无线基站进行通信,将通信结果发送给所述中继站。
地址 日本神奈川县川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