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增强电视安全性的方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电视机安全技术,具体的说是涉及一种增强电视安全性的方法。本发明提出一种可有效提高电视安全性能的方法,其方法可以概括为:将电视机合法用户的特征信息存储在电视机中,在用户对电视机进行信息读取操作时实时采集操作者的特征信息与存储在电视机中的安全特征信息对比,在当前特征信息与安全特征信息不相符时则当前操作者不被允许执行该操作。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为,能够保障电视机里面信息的安全,有效提高了电视机的安全性,使电视机能够适用于更多的用途。本发明适用于智能电视机。
申请公布号 CN102802080A 申请公布日期 2012.11.28
申请号 CN201210224865.7 申请日期 2012.07.02
申请人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康伟;于立明
分类号 H04N21/441(2011.01)I;H04N21/4415(2011.01)I 主分类号 H04N21/441(2011.01)I
代理机构 成都虹桥专利事务所 51124 代理人 刘世平
主权项 增强电视安全性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a.在电视机中设置需要通过身份验证才能获得控制权限的安全管理模块;b.用户通过身份验证后进入安全管理模块,通过电视机外设采集被授权获得电视机控制权限的用户的特征信息;c.电视机控制模块将采集到的特征信息转换为能够直接读取的特征信息数据,并存储在电视机的存储模块中,标记为安全特征信息数据;d.电视机在使用过程中通过控制模块读取安全特征信息数据并将其还原为特征信息,标记为安全特征信息;e.当电视机当前操作者的操作涉及读取存储在电视机中的信息时,提示操作者进行特征信息确认并通过电视机外设采集当前操作者的特征信息,将当前操作者的特征信息与安全特征信息进行对比,若相似度大于安全值,则允许操作,若相似度小于安全值,则拒绝当前操作者的操作,并将该操作者的特征信息标记为异常特征信息存储在存储模块中。
地址 621000 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