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包括合成气生产和整体化工厂设施的生物质液化工艺的废水处理
摘要 对来自生物质液化工艺的废水进行处理,所述工艺包括由生物质生产合成气以及通过费-托(Fisher-Tropsch)工艺将所述合成气转化成液体烃。所获得的废水采用与来自其他工业工艺的废水相同的方法纯化,所述其他工业工艺与生物质液化工艺整体化,例如是林业、发电和/或供热、垃圾焚化、或者金属精炼、石化炼油和/或油品精制工业中的工艺。所述生物质液化工艺和其他工业工艺可具有共同的给水工艺单元,共同的冷却水工艺单元,和共同的废水处理单元。废水处理工艺可包括生物纯化工艺,所述费-托(Fischer-Tropsch)工艺可利用钴催化剂。本发明还描述了包括生物质液化设备和其他工业设施的整体化工厂,其中这两种设备都与共同的废水处理设施连接。
申请公布号 CN101939264B 申请公布日期 2012.11.28
申请号 CN200880115509.3 申请日期 2008.07.18
申请人 芬欧汇川集团 发明人 P·库科宁;P·尤蒂拉;P·约凯拉
分类号 C02F11/10(2006.01)I;C02F9/00(2006.01)I 主分类号 C02F11/10(2006.01)I
代理机构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代理人 陈文青;王颖
主权项 一种废水处理方法,该方法用于处理生物质液化工艺产生的废水,其中该生物质液化工艺包括:用于从生物质生产合成气的工艺,利用钴催化剂,用于将所述合成气转化成液体烃的费‑托工艺,其特征在于,在与其他工业工艺所生产废水共同的废水处理工艺中,对所述生物质液化工艺产生的包含受醇污染的水性流出物的所述废水进行纯化,所述其它工业工艺与所述生物质液化工艺整体化。
地址 芬兰赫尔辛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