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定焦镜头 |
摘要 |
一种定焦镜头,包括一第一透镜、一第二透镜、一胶合透镜、一孔径光阑及一第五透镜。第一透镜配置于一物侧与一像侧之间,并具有负屈光度。第二透镜配置于第一透镜与像侧之间,并具有正屈光度。胶合透镜配置于第二透镜与像侧之间。胶合透镜是由从物侧至像侧依序排列的一第三透镜与一第四透镜所组成,其中第三透镜与第四透镜之其一具有正屈光度,而第三透镜与第四透镜之另一具有负屈光度。孔径光阑配置于第四透镜与像侧之间。第五透镜配置于孔径光阑与像侧之间,并具有正屈光度。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及第五透镜皆为球面透镜。 |
申请公布号 |
TWI377367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2.11.21 |
申请号 |
TW097133817 |
申请日期 |
2008.09.03 |
申请人 |
扬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陈信德;王国权 |
分类号 |
G02B11/30 |
主分类号 |
G02B11/30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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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詹铭文 台北市中正区罗斯福路2段100号7楼之1;萧锡清 台北市中正区罗斯福路2段100号7楼之1 |
主权项 |
一种定焦镜头,包括:一第一透镜,配置于一物侧与一像侧之间,并具有负屈光度;一第二透镜,配置于该第一透镜与该像侧之间,并具有正屈光度;一胶合透镜,配置于该第二透镜与该像侧之间,该胶合透镜是由从该物侧至该像侧依序排列的一第三透镜与一第四透镜所组成,其中该第三透镜与该第四透镜之其一具有正屈光度,而该第三透镜与该第四透镜之另一具有负屈光度;一孔径光阑,配置于该第四透镜与该像侧之间;以及一第五透镜,配置于该孔径光阑与该像侧之间,并具有正屈光度,其中该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及第五透镜皆为球面透镜,该定焦镜头的有效焦距为f,由该第一透镜之朝向该物侧的一表面至该第三透镜之朝向该物侧的一表面之轴向距离为d,而2.1<d/f<2.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定焦镜头,其中该定焦镜头的光圈值大于或等于2.0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定焦镜头,其中该定焦镜头的视角是落在大于或等于52度的范围内。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定焦镜头,其中该第一透镜为一凹面朝向该像侧的平凹透镜,该第二透镜为一双凸透镜,该第三透镜为一双凹透镜,该第四透镜为一双凸透镜,而该第五透镜为一凸面朝向该物侧的平凸透镜。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定焦镜头,其中该第一透镜为一凸面朝向该物侧的凸凹透镜,该第二透镜为一凸面朝向该像侧的平凸透镜,该第三透镜为一双凸透镜,该第四透镜为一双凹透镜,而该第五透镜为一双凸透镜。 |
地址 |
新竹科学工业园区新竹市力行路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