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光学影像镜头 |
摘要 |
本发明是有关于一种光学影像镜头,由物侧至像侧依序包含第一透镜、第二透镜、第三透镜以及第四透镜。第一透镜具有正屈折力,其物侧表面为凸面;第二透镜具有负屈折力;第三透镜具有负屈折力,其物侧表面为凸面、像侧表面为凹面,且第三透镜的材质为塑胶,其物侧表面及像侧表面皆为非球面;第四透镜具有屈折力,其像侧表面为凹面,且第四透镜的材质为塑胶,其物侧表面及像侧表面皆为非球面。藉此,可缩短影像撷取镜片组的总长度,降低其敏感度,以获得良好的成像品质。 |
申请公布号 |
CN102789041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2.11.21 |
申请号 |
CN201110304956.7 |
申请日期 |
2011.09.30 |
申请人 |
大立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蔡宗翰 |
分类号 |
G02B13/00(2006.01)I;G02B13/18(2006.01)I;G02B1/04(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2B13/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中原华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19 |
代理人 |
寿宁;张华辉 |
主权项 |
一种光学影像镜头,其特征在于其由物侧至像侧依序包含:一第一透镜,具有正屈折力,其物侧表面为凸面;一第二透镜,具有负屈折力;一第三透镜,具有负屈折力,其物侧表面为凸面、像侧表面为凹面,且该第三透镜的材质为塑胶,其物侧表面及像侧表面皆为非球面;以及一第四透镜,具有屈折力,其像侧表面为凹面,且该第四透镜的材质为塑胶,其物侧表面及像侧表面皆为非球面;其中,该第二透镜与该第三透镜之间在光轴上的距离为T23,该第三透镜与该第四透镜之间在光轴上的距离为T34,该光学影像镜头的焦距为f,该第三透镜的焦距为f3,其满足下列条件:0<T34/T23<1.5;以及‑1.3<f/f3<‑0.36。 |
地址 |
中国台湾台中市南屯区精科路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