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可散发香味的首饰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可散发香味的首饰,其包括至少一个香味挥发器,所述香味挥发器包括具有容置空间且构成香味挥发器外形的挥发部和收容在挥发部的容置空间内、由香料制成的香料填充物,所述挥发部上开设有将容置空间与外界连通的镂空。本发明特别设计了能够长久释放香味的香味挥发器,并且创新地将该特别设计的香味挥发器用于形成首饰,使得首饰不仅具有装饰功能,而且还能持久散发香味。此外,本发明结构简单,美观,成本较低。
申请公布号 CN102326924B 申请公布日期 2012.11.21
申请号 CN201110210278.8 申请日期 2011.07.26
申请人 张家港欧爱化妆品有限公司;林宏 发明人 林宇
分类号 A44C7/00(2006.01)I 主分类号 A44C7/00(2006.01)I
代理机构 苏州创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2103 代理人 孙仿卫;汪青
主权项 一种可散发香味的首饰,所述的首饰为耳坠,其包括具有穿针(30)的耳钉(3)、连接在耳钉(3)上的坠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首饰包括至少一个香味挥发器,所述香味挥发器构成所述坠体的部分或全部,所述香味挥发器包括具有容置空间(10)且构成香味挥发器外形的挥发部(1)和收容在所述挥发部(1)的容置空间(10)内、由香料制成的香料填充物(2),所述挥发部(1)上开设有多个将所述容置空间(10)与外界连通的镂空(11),所述挥发部(1)为圆柱形,所述的镂空(11)在所述挥发部(1)的侧壁的整个表面上均匀分布,所述的挥发部(1)的底部开放,可通过其底部开口将所述香料填充物(2)填充到所述容置空间(10)内,且所述香料填充物(2)通过与挥发部(1)的内壁之间的摩擦力而保持在容置空间(10)内。
地址 215600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镇云盘二村17幢11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