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城市垃圾焚烧锅炉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用于城市垃圾焚烧封闭式焚烧锅炉,包括锅炉体,水箱,燃烧室,飞灰出口,燃烧室设置有与燃烧室宽度一致的焚烧板,焚烧板将燃烧室分为燃烧腔和助燃腔,焚烧板为凹槽型,开有通孔,通入的混合氧通过助燃腔后,通过焚烧板上的通孔进入燃烧腔内对经过干燥器干燥后的垃圾进行助燃燃烧。该焚烧锅炉燃烧温度可达850度以上,垃圾焚烧可控制在2秒以上,能有效抑制二噁英、呋喃的产生,产生的飞灰(烟气)只能从飞灰出口排出,为飞灰处理带来方便。
申请公布号 CN102183025B 申请公布日期 2012.11.21
申请号 CN201110122181.1 申请日期 2011.05.10
申请人 李凤山;杨涛;毕宏 发明人 李凤山;杨涛;毕宏
分类号 F23G5/12(2006.01)I;F23G5/44(2006.01)I;F23G5/46(2006.01)I;F23L7/00(2006.01)I 主分类号 F23G5/12(2006.01)I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城市垃圾焚烧锅炉,包括锅炉体(1),水箱(2),燃烧室(3),进料口(4),出渣口(5),飞灰出口(6),其特征是:燃烧室设置有与燃烧室宽度一致的焚烧板(7),焚烧板(7)与水平面夹角为10°‑40°,焚烧板(7)将燃烧室(3)分为燃烧腔(8)和助燃腔(9),进料口(4)与燃烧腔(8)连通,进料口(4)设置在焚烧板(7)高端上面,出渣口(5)与焚烧板(7)低端相接,飞灰出口(6)与燃烧腔(8)连通;燃烧腔(8)内还设有点火燃烧器(11);焚烧板(7)为凹槽型,焚烧板开有通孔(12),通孔(12)的上开口(32)在焚烧板表面上,下开口(33)在焚烧板底面,助燃腔(9)通过通孔(12)与燃烧腔(8)连通,下开口(33)的开口大于上开口(32);助燃腔(9)设有助燃剂喷嘴(15)。
地址 617000 四川省攀枝花市攀钢冶建机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