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摄像头(C-15)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摄像头(C-15)。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是用于计算机网络传输视频图像的设备。3.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在于主视图所示的形状。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主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02190913S 申请公布日期 2012.11.21
申请号 CN201230229760.1 申请日期 2012.06.07
申请人 蔡海旋 发明人 蔡海旋
分类号 16-01 主分类号 16-01
代理机构 深圳市中联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74 代理人 李俊
主权项
地址 515200 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隆江镇江城居委城北路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