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π型垃圾焚烧锅炉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将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并产生蒸汽用于供汽、发电的锅炉。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π型垃圾焚烧锅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炉室后设置水平烟道和尾部烟道,且炉室、水平烟道和尾部烟道成π型布置,所述尾部烟道后直接布置中和反应塔,中和反应塔通过支撑架固定,支撑中和反应塔的支撑架与锅炉的钢架连为一体,所述尾部烟道侧面设置烟气旁路,所述炉室位于炉排上方主燃烧区域的两侧设置有空气冷却墙。通过采用上述方案,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确保低热值、高水份、高灰份的生活垃圾及时干燥、充分燃烧及燃烬并有效降低工程投资的全新的π型垃圾焚烧锅炉。
申请公布号 CN202546779U 申请公布日期 2012.11.21
申请号 CN201220133315.X 申请日期 2012.03.31
申请人 伟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发明人 项光明;李荣;刘晖
分类号 F23G5/08(2006.01)I;F23G5/44(2006.01)I;F22B31/08(2006.01)I 主分类号 F23G5/08(2006.01)I
代理机构 温州瓯越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3211 代理人 傅敏华
主权项 一种π型垃圾焚烧锅炉,包括有钢架、炉室和炉排,所述炉排为二段往复式炉排,所述炉室安装于钢架上,炉室包括有炉膛、燃烬室和三烟道,炉排设置在炉室的下部,其特征在于:所述炉室后设置水平烟道和尾部烟道,且炉室、水平烟道和尾部烟道成π型布置,所述尾部烟道后直接布置中和反应塔,中和反应塔通过支撑架固定,支撑中和反应塔的支撑架与锅炉的钢架连为一体,所述尾部烟道侧面设置烟气旁路,所述炉室位于炉排上方主燃烧区域的两侧设置有空气冷却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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