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股骨头颈内锁定装置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股骨头颈内锁定装置,属于骨科内固定器械技术领域。它包括解剖型钢板、主杆和锁定杆,所述的解剖型钢板的形态与股骨粗隆外侧的形态相吻合,解剖型钢板上部有倒V形主孔,解剖型钢板下部有锁定孔,解剖型钢板上还有若干辅孔,所述的主杆的截面呈倒V形,主杆从主孔内穿入骨中,主杆的尾端有固定孔,所述的锁定杆是中空管,锁定杆尾端是圆柱状突起,锁定杆从锁定孔内穿过,锁定杆尾端与主杆的固定孔锁定吻合,与解剖型钢板形成三角固定机构。本实用新型用于股骨粗隆间骨折及股骨颈骨折的固定,锁定杆、主杆与解剖型钢板形成稳定的三角固定机构,符合骨结构的生物力学原理,结构科学合理,固定可靠。
申请公布号 CN202526290U 申请公布日期 2012.11.14
申请号 CN201220178027.6 申请日期 2012.04.25
申请人 王景荣 发明人 王景荣;欧阳晓
分类号 A61B17/74(2006.01)I 主分类号 A61B17/74(2006.01)I
代理机构 徐州市三联专利事务所 32220 代理人 周爱芳
主权项 一种股骨头颈内锁定装置,其特征在于:它包括解剖型钢板(1)、主杆(2)和锁定杆(3),所述的解剖型钢板(1)的形态与股骨粗隆外侧的形态相吻合,解剖型钢板(1)上部有倒V形主孔(1‑1),解剖型钢板(1)下部有锁定孔(1‑2),解剖型钢板(1)上还有若干辅孔(1‑3),所述的主杆(2)的截面呈倒V形,主杆(2)从主孔(1‑1)内穿入骨中,主杆(2)的尾端有固定孔(2‑1),所述的锁定杆(3)是中空管,锁定杆(3)尾端是圆柱状突起,锁定杆(3)从锁定孔(1‑2)内穿过,锁定杆(3)尾端与主杆(2)的固定孔锁定吻合,与解剖型钢板(1)形成三角固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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