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中药组合物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中药组合物,以质量份数计,包括以下组分的原料药:龙胆草1~90份、柴胡1~50份、生地1~90份、磁石1~240份和丹参1~60份。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加减味进行调整:可以来自任何含有龙胆草、柴胡、生地、磁石、丹参等中药组合物及加减味,优选所给出的所有原料药中药材的汤剂,通过煎煮的方法即可得到。本发明的中药组合加减味与利培酮作用相似。对模型大鼠自主活动、空间学和记忆改善有作用。其机制可能与参与了模型大鼠纹状体内的DA、DOPA、HVA、5-HT和5-HIAA含量的调节有关。 |
申请公布号 |
CN102772554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2.11.14 |
申请号 |
CN201210275278.0 |
申请日期 |
2012.08.03 |
申请人 |
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 |
发明人 |
师建国;刘飞虎;张燕;田玉梅;刘祥芹;李炜东 |
分类号 |
A61K36/804(2006.01)I;A61K36/8945(2006.01)I;A61K36/8964(2006.01)I;A61K36/8994(2006.01)I;A61K36/888(2006.01)I;A61P25/18(2006.01)I;A61K33/26(2006.01)N |
主分类号 |
A61K36/804(2006.01)I |
代理机构 |
西安通大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61200 |
代理人 |
陆万寿 |
主权项 |
一种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中药组合物,其特征在于,以质量份数计,包括以下组分的原料药:龙胆草1~90份、柴胡1~50份、生地1~90份、磁石1~240份和丹参1~60份。 |
地址 |
710061 陕西省西安市雁引路1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