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照明装置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照明装置(1)。第一光设备(52)包括用于生成第一光束(3)的第一光源(2)和第一光束(3)从其中放射的光放射元件(6)。具有第二光源(4)的第二光设备(53)生成第二光束(5),其被导向第一光设备(52)的光放射元件(6),其中光放射元件(6)适于重定向第二光束(5),使得经重定向的第二光束(7)从光放射元件(6)放射。由于第一光束(5)和经重定向的第二光束(7)从光放射元件(6)放射,因此两个光束显现为源自相同的位置。因此,可以减小生成选择性遮蔽效应的可能性,特别地可以消除选择性遮蔽效应。
申请公布号 CN102770796A 申请公布日期 2012.11.07
申请号 CN201180011747.1 申请日期 2011.02.04
申请人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T.范博梅;R.A.M.希克梅特;Y.尼
分类号 G02B27/28(2006.01)I;F21S8/00(2006.01)I;F21S8/12(2006.01)I;F21K99/00(2006.01)I 主分类号 G02B27/28(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代理人 刘红;汪扬
主权项 一种照明装置,包括:‑ 第一光设备(52),其包括用于生成第一光束(3)的第一光源(2)和第一光束(3)从其中放射的光放射元件(6),‑ 第二光设备(53),其包括用于生成第二光束(5)的第二光源(4),其中第一光设备(52)和第二光设备(53)被布置成将第二光束(5)导向第一光设备(52)的光放射元件(6),其中光放射元件(6)适于重定向第二光束(5),使得经重定向的第二光束(7)从光放射元件(6)放射。
地址 荷兰艾恩德霍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