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微型投影机三色LED灯的亮度配比设计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微型投影机三色LED灯的亮度配比设计,其特征是在微型投影机中设置的红、绿、蓝三色LED灯的亮度比例关系为7×(1±15%)∶22.54(1±15%)∶1,其最佳亮度比例关系为7∶22.54∶1。按本发明配比方案设计后,可将原来微型投影机的三组灯结构简化为两组灯结构,同时可以降低接近25%的功耗,而最终亮度并不受影响。本发明设计的有益效果是降低了LED灯功耗,简化了产品结构,提高了使用效率,符合国家倡导的节能降耗、绿色环保的要求。 |
申请公布号 |
CN102768457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2.11.07 |
申请号 |
CN201110117331.X |
申请日期 |
2011.05.06 |
申请人 |
西安友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张保峰;刘照明;白育宁 |
分类号 |
G03B21/20(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3B21/20(2006.01)I |
代理机构 |
西安文盛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61100 |
代理人 |
李中群 |
主权项 |
一种微型投影机三色LED灯的亮度配比设计,其特征是在微型投影机中设置的红、绿、蓝三色LED灯的亮度比例关系为7×(1±15%)∶22.54(1±15%)∶1。 |
地址 |
710061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10号1栋103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