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一种以下述一般式(III)所示之杂环化合物,@sIMGTIF!d10007.TIF@eIMG!式中,Ar1、Ar2、Ar3及Ar4系独立地表示经取代或未经取代的芳基,Ar1与Ar2、及Ar3与Ar4亦可与键结的氮共同形成含氮的杂环,m及n系独立地表示1或2,-NAr1Ar2及-NAr3Ar4系独立的未经取代或以低级烷基、低级烷氧基、碳数4~10之芳基或碳数4~10之芳氧基取代的N-咔唑基、N-吩恶嗪基、N-吩噻嗪基或N-β-咔啉基中任一种。一种有机电致发光元件,其特征为具有含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杂环化合物的有机层。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有机电致发光元件,其中含有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杂环化合物的有机层,系为至少具有一种选自发光层、电洞输送层及电洞注入层所成群之层。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有机电致发光元件,其中含有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杂环化合物的有机层,系为另含有磷光发光掺杂剂之发光层。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有机电致发光元件,其中含有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杂环化合物的有机层,系为电洞输送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