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碳质材料的热化学利用,特别是用于零排放地产生能量
摘要 在通过利用含碳材料而零排放地产生能量和/或烃类和其他产物的根据本发明的方法中,在第一处理阶段(P1)中提供含碳材料并热解,由此制得热解焦炭(M21)和热解气(M22)。在第二处理阶段(P2)中,将来自第一处理阶段(P1)的热解焦炭(M21)气化,由此制得合成气(M24),并去除炉渣和其他残余物(M91、M92、M93、M94)。在第三处理阶段(P3)中,将来自第二处理阶段(P2)的合成气(M24)转化为烃类和/或其他固体、液体和/或气体产物(M60),所述烃类和/或其他固体、液体和/或气体产物(M60)被排放。所述三个处理阶段(P1、P2、P3)形成闭合循环。将来自第三处理阶段(P3)的剩余气体(M25)作为循环气体通入第一处理阶段(P1)和/或第二处理阶段(P2),并将来自第一处理阶段(P1)的热解气(M22)通入第二处理阶段(P2)和/或第三处理阶段(P3)。
申请公布号 CN102762697A 申请公布日期 2012.10.31
申请号 CN201080052571.X 申请日期 2010.11.19
申请人 RV许可公司 发明人 M·吕德林格
分类号 C10J3/66(2006.01)I;C07C29/151(2006.01)I;C10G2/00(2006.01)I;F01K23/06(2006.01)I;F02C3/28(2006.01)I;F23J15/06(2006.01)I 主分类号 C10J3/66(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代理人 石克虎;林森
主权项 一种通过利用碳质材料(M10、M11)而零排放地产生能量(E1、E2、E4)和/或烃类和其他产物(M60、M61)的方法,其中在第一处理阶段(P1)中提供并热解所述碳质材料(M10、M11),其中形成热解焦炭(M21)和热解气(M22);在第二处理阶段(P2)中,将来自所述第一处理阶段(P1)的热解焦炭(M21)气化,其中形成合成气(M24),并去除炉渣和其他残余物(M91、M92);以及在第三处理阶段(P3)中,将来自所述第二处理阶段(P2)的合成气(M24)转化为被排放的烃类和/或其他固体、液体和/或气体产物(M60、M61);其中所述三个处理阶段(P1、P2、P3)形成闭合循环,将来自所述第三处理阶段(P3)的剩余气体(M25)作为循环气体通入所述第一处理阶段(P1)和/或所述第二处理阶段(P2),并将所述第一处理阶段(P1)的热解气(M22)通入所述第二处理阶段(P2)和/或所述第三处理阶段(P3)。
地址 瑞士祖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