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指示灯及使用该指示灯的电动汽车充电桩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指示灯及使用该指示灯的电动汽车充电桩,本发明中指示灯的发光体偏置于透明灯罩的一侧,并在透明灯罩的顶、底端之间设有用于使发光体射出的光线从透明灯罩的侧壁射入并从透明灯罩的顶端射出的透光通道,发光体的光线通过所述透光通道散发至充电桩壳体的外部空间,而且由于发光体中透明灯罩的顶部在充电桩壳体的外表面暴露,而发光体的发光端低于透明灯罩的顶端,因而在使用时,即使透明灯罩的顶端发生破损,工作人员只需要更换透明灯罩后,就能使整个指示灯回复正常的只是功能,进而使得指示灯的检修省时省力,并提高了整个指示灯长期工作的可靠性,延长了指示灯的使用寿命。 |
申请公布号 |
CN102748676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2.10.24 |
申请号 |
CN201210231357.1 |
申请日期 |
2012.07.05 |
申请人 |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许继电源有限公司;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网公司 |
发明人 |
刘增强;郑栋梁;孟凡提;张向炜;常志国;高鹏;于良民;王志伟;薛亮;李家辉 |
分类号 |
F21S8/00(2006.01)I;F21V3/04(2006.01)I;H02J7/00(2006.01)I;F21W111/00(2006.01)N |
主分类号 |
F21S8/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郑州睿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1119 |
代理人 |
胡泳棋 |
主权项 |
一种指示灯,包括灯座以及灯座上装设的发光体和透明灯罩,所述透明灯罩具有在充电桩壳体的外表面暴露的顶端以及连接在灯座上的底端,所述发光体具有可射出光线的发光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端低于透明灯罩的顶端,并处于透明灯罩的一侧,所述透明灯罩的顶、底端之间具有用于使发光体射出的光线从透明灯罩的侧壁射入并从透明灯罩的顶端射出的透光通道。 |
地址 |
461000 河南省许昌市许继大道129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