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烟雾报警器
摘要 一种包括至少一个内腔室的烟雾报警器,该腔室具有至少一个朝向周围环境的开口,从而空气可穿过腔室,其中,在所述腔室内或围绕所述腔室设置有用于发出光的光发射装置和用于探测所述光的光探测装置,由该装置记录的光强度的变化产生烟雾报警。沿腔室的外周设置有多个翼片,其中,翼片基本上具有与飞机机翼相应的横截面形状,所述翼片相对于内腔室的虚拟半径成一定角度设置,烟雾报警器可集成在照明器具、尤其是适于安装在天花板或其它表面上的照明器具的电源插座中,电气装置、尤其是灯以及类似物悬挂在该天花板或其它表面上。
申请公布号 CN102754136A 申请公布日期 2012.10.24
申请号 CN201080054945.1 申请日期 2010.08.10
申请人 佳卫士有限公司 发明人 G·霍伊莫泽
分类号 G08B17/107(2006.01)I;F21V33/00(2006.01)I 主分类号 G08B17/107(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代理人 高美艳;吴鹏
主权项 一种包括至少一个内腔室的烟雾报警器,该腔室具有至少一个朝向周围环境的开口,从而空气能够穿过所述腔室,在所述腔室内或围绕所述腔室设置有用于发出光的光发射装置和用于探测所述光的光探测装置,由所述装置记录的光强度的变化通过声响和/或光产生装置产生烟雾报警。
地址 丹麦锡尔克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