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不含添加剂的卷烟烟叶组合物和采用该组合物的一类高档卷烟产品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卷烟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不含添加剂的卷烟烟叶组合物及一种不含添加剂的卷烟产品。一种不含香精香料的卷烟烟叶组合物,该卷烟烟叶组合物由以下重量份数的烟叶组成:浓香型的中部烟叶2.0~5.0份、中间香型的中部烟叶1.0~4.0份、清香型的中部烟叶2.0~5.0份、清香型的下部烟叶0.5~3.0份。本发明采用三种香型、四类烟叶组合而成的烟叶组合物,不仅吃味特征达到纯净舒适、生津回甜、似无刺激,而且香气丰满、细腻、绵长圆润,符合高档一类卷烟感官质量要求。采用本发明的卷烟产品不添加任何香精香料,降低了香精香料中含有的不利于身体健康的物质含量,减少了吸烟危害。 |
申请公布号 |
CN102283436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2.10.24 |
申请号 |
CN201110236620.1 |
申请日期 |
2011.08.18 |
申请人 |
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发明人 |
刘建设;储国海;徐清泉;夏琛;吴继忠;程昌合;吴键;廖付;李奇;张晓兵;李永生 |
分类号 |
A24B15/10(2006.01)I |
主分类号 |
A24B15/10(2006.01)I |
代理机构 |
杭州丰禾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214 |
代理人 |
王从友 |
主权项 |
一种不含添加剂的卷烟烟叶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该卷烟烟叶组合物由以下重量份数的烟叶组成:浓香型的中部烟叶 2.0~5.0份中间香型的中部烟叶 1.0~4.0份清香型的中部烟叶 2.0~5.0份清香型的下部烟叶 0.5~3.0份;所述的浓香型的中部烟叶的化学成分要求为总氮1.8~2.1%,糖氮比12~15,氮碱比0.8~1.0;所述的中间香型的中部烟叶的化学成分要求为总氮1.8~2.1%,糖氮比10~13,氮碱比0.7~0.9;所述的清香型的中部烟叶和清香型的下部烟叶的化学成分要求为总氮1.8~2.1%,糖氮比13~15,氮碱比0.8~1.0。 |
地址 |
310008 浙江省杭州市建国南路2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