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立体显示装置
摘要 一种立体显示装置,包括一显示面板以及一遮光元件。显示面板具有至少二个子像素区,每一子像素区中设置至少一第一像素电极以定义出至少一第一子区。可遮光元件位于子像素区前方,其中各第一像素电极具有被可切换式遮光元件遮盖的一第一可遮盖区与未被可遮光元件遮盖的一第一不遮盖区。第一可遮盖区相对第一不遮盖区邻近于扫描线。当使用者观看立体显示装置时,使用者的双眼连线定义出一水平方向,则各子像素区在交错于水平方向的一预定方向的长度总和为A,而第一可遮盖区在预定方向上的长度B所占的长度百分比(B/A)×100%实质上由1.61%至47.9%。
申请公布号 CN102749755A 申请公布日期 2012.10.24
申请号 CN201210228751.X 申请日期 2012.07.02
申请人 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林冠宏;徐文浩;唐隆绫
分类号 G02F1/1335(2006.01)I;G02F1/1343(2006.01)I;G02B27/22(2006.01)I;H04N13/04(2006.01)I 主分类号 G02F1/1335(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律诚同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06 代理人 梁挥;王颖
主权项 一种立体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一显示面板,具有至少二个子像素区,每一子像素区中设置至少一第一像素电极以定义出至少一第一子区,其中,该第一像素电极通过至少一第一主动元件连接至至少一数据线且该第一主动元件由至少一扫描线所驱动;以及一可遮光元件,位于这些子像素区前方,其中各该第一像素电极具有被该可切换式遮光元件遮盖的一第一可遮盖区与未被该可遮光元件遮盖的一第一不遮盖区,而该第一可遮盖区相对该第一不遮盖区邻近于该扫描线,且当使用者观看该立体显示装置时,该使用者的双眼连线定义出一水平方向,则各该子像素区在交错于该水平方向的一预定方向的长度总和为A,而该第一可遮盖区在该预定方向上的长度B所占的长度百分比(B/A)×100%实质上由1.61%至47.9%。
地址 中国台湾新竹科学工业园区新竹市力行二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