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经由第二显示设备共享因特网资源或内容URL的方法和装置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经由第二显示设备共享因特网资源或内容URL的方法和装置。用户可经由第二显示设备与其他因特网内容服务用户共享因特网资源或内容URL。从而,其他用户将能够在其自己的作为第一显示设备的因特网协议电视(IPTV)上观看相同的内容,而无需在内容提供服务中搜索内容。当共享的内容是URL时,接收者甚至可以在将其发送到接收者的因特网协议电视(IPTV)之前在第二显示设备上预览来自该URL的内容。 |
申请公布号 |
CN102740147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2.10.17 |
申请号 |
CN201210021334.8 |
申请日期 |
2012.01.20 |
申请人 |
索尼公司;索尼网络娱乐国际有限责任公司 |
发明人 |
查尔斯·麦可;黄凌骏;楚·熊 |
分类号 |
H04N21/262(2011.01)I;H04N21/436(2011.01)I;H04N21/858(2011.01)I |
主分类号 |
H04N21/262(2011.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东方亿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58 |
代理人 |
宋鹤 |
主权项 |
一种用于在因特网协议TV(IPTV)系统上共享内容的系统,包括:显示内容的一个或多个第一显示设备;内容服务器设备,该内容服务器设备包括内容以用于在所述一个或多个第一显示设备上显示;以及服务器设备,该服务器设备接收共享内容的请求和与之共享内容的所选接收者的列表,该服务器设备包括:映射设备,该映射设备为所述所选接收者的列表中的所有接收者映射与每个所选接收者相关联的至少一个第一显示设备以使得内容对所选接收者可用,以及通知设备,该通知设备通知所选接收者的第一显示设备:内容可用于在接收者的第一显示设备上观看。 |
地址 |
日本东京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