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羽毛艺术品加工方法
摘要 本发明提出的是一种羽毛艺术品加工方法。经过选择基材、羽毛清洗烘干、羽毛剪形、羽毛染色、羽毛定形、羽毛拼接固定、和艺术品修饰工序完成。由于本发明方法首先将羽毛清洗烘干、剪形,染色、定型,缝合或粘贴成为具有艺术效果的艺术品。因此,取材容易,加工简捷,组合方便,艺术效果好。适宜利用羽毛加工成为艺术品中应用。
申请公布号 CN102729718A 申请公布日期 2012.10.17
申请号 CN201210186807.X 申请日期 2012.06.08
申请人 崔艳明 发明人 崔艳明
分类号 B44C5/04(2006.01)I 主分类号 B44C5/04(2006.01)I
代理机构 葫芦岛天开专利商标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1230 代理人 魏勇
主权项 一种羽毛艺术品加工方法,其特征是:具体步骤:1)、选择基材:基材选择为纤维织物或板状及几何形状结构体;2)、羽毛清洗烘干:将羽毛放入表面活性剂水溶液中,进行漂洗,除去羽毛上的油脂和蜡质,取出沥干水分,装入烘干机中在50~80℃条件下烘干;3)、羽毛剪形:将烘干后的羽毛根据设计形状进行修剪,使之符合艺术品形状与结构的要求;4)、羽毛染色:将清洗并修剪后的羽毛分别进行染色,染色原料采用直接染料;5)、羽毛定形:通过拉伸、扭捏、搓揉、卷曲、折叠或撕剪步骤将羽毛定形,然后在定型后的羽毛表面喷洒胶水,使之形体固定;6)、羽毛拼接固定:根据艺术品图案或形状,将经过定形处理的羽毛进行与基材缝合或粘贴,使羽毛组合成为艺术品设定图案或形状;7)、艺术品修饰:将拼接固定的羽毛艺术品配制装饰边框,或加罩,使之成为成品艺术品。
地址 125001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双树乡东砬山村3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