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组合式可回收的基坑支护内支撑立柱
摘要 一种组合式可回收的基坑支护内支撑立柱,由型钢和混凝土桩拼接而成,施工完毕后基坑底板以上的型钢立柱回收。本发明所述的一种组合式可回收的基坑支护内支撑立柱,最大限度的将不可回收部分做成混凝土立柱,从而将可回收部分做成钢结构,大大降低了钢材的用量,节约成本,低碳环保。
申请公布号 CN102733398A 申请公布日期 2012.10.17
申请号 CN201210251513.0 申请日期 2012.07.19
申请人 上海新强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发明人 刘全林;宋伟民;虞佰先;申建彪;金换昊
分类号 E02D17/02(2006.01)I 主分类号 E02D17/02(2006.01)I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一种组合式可回收的基坑支护内支撑立柱,其特征是,立柱由上部型钢和下部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拼接而成,所述预制钢筋混凝土桩设置在基坑底板以下,支护完毕后基坑底板以上的型钢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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