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影音服务器装置、内置影音服务器的电视接收机及内置影音服务器的个人计算机
摘要 本发明提供能够实现著作权保护且在分别与标准互不相同的通信接口连接的数字影音设备彼此之间收发影音内容的家庭网络的影音服务器装置。具有:记录内容及其属性信息的硬盘(11)、转换内容的格式的格式转换部(12)、以及用于通过硬盘(11)与外部设备进行内容的收发的多个通信接口(13)、(14),若从外部设备具有内容的再现输出请求,则CPU(16)基于其内容的属性信息所包含的记录源的通信接口的标准信息及著作权保护信息、有无著作权保护的认证、以及再现输出目的地的通信接口的标准信息,来判断可否再现输出,将可再现输出的内容进行数据转换为请求目的地的外部设备可接收的格式,并进行发送。
申请公布号 CN102742286A 申请公布日期 2012.10.17
申请号 CN200880108063.1 申请日期 2008.04.04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 发明人 佐佐木润
分类号 H04N21/254(2011.01)I;H04N21/4147(2011.01)I;H04N21/436(2011.01)I;H04N21/4363(2011.01)I;H04N21/4367(2011.01)I;H04N21/4402(2011.01)I;H04N21/835(2011.01)I;H04N21/8355(2011.01)I 主分类号 H04N21/254(2011.01)I
代理机构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代理人 侯颖媖;胡烨
主权项 一种用于在家庭网络中实现著作权保护并进行内容传输的影音服务器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用于与外部设备进行内容信息的收发的第一通信接口;与所述第一通信接口标准不同的第二通信接口;记录接收的内容与其属性信息的内容记录部;以及根据来自外部设备的请求、进行与用于将内容记录再现的处理相关的控制的控制部,若从外部设备具有内容的再现输出请求,则所述控制部基于来自所述内容记录部的相应的内容的属性信息所包含的记录源的通信接口的标准信息、著作权保护信息、以及发送内容的通信接口的标准信息,判断可否再现输出,将可再现输出的内容发送至请求目的地的外部设备。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