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水火同时存在的观赏装置
摘要 本发明包含有一底座,其包括一底座,其内部能够储存水;一汲水组,其设于该底座内部;至少一火源,其设于该底座;一储水槽,其包括一本体与两柱体,该两柱体结合于该本体,该两柱体并穿设于该底座,该本体底部设有数个排水孔,该汲水组能够汲取该底座的水至该储水槽,并经由该排水孔往下流泄;一第一板件,其设于该两柱体之间,该第一板件能够防止水流喷溅至该火源。
申请公布号 TWI374240 申请公布日期 2012.10.11
申请号 TW099101030 申请日期 2010.01.15
申请人 爱烙达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林槐泰
分类号 F24B1/18 主分类号 F24B1/18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殷世 台中市西区公益路367号16楼之2;黄仕勋 台中市西区公益路367号16楼之2
主权项 一种水火同时存在的观赏装置,其包含有:一底座,其内部能够储存水;一汲水组,其设于该底座内部;至少一火源,其设于该底座;一储水槽,其包括一本体与两柱体,该两柱体结合于该本体,该两柱体并穿设于该底座,该本体底部设有数个排水孔,该汲水组能够汲取该底座的水至该储水槽,并经由该排水孔往下流泄;一第一板件,其设于该两柱体之间,该第一板件能够防止水流喷溅至该火源。如请求项1所述之水火同时存在的观赏装置,其中该汲水组包括一帮浦与两纵向水管,该帮浦设于该底座内,该帮浦将底座之水汲取至该纵向水管,该纵向水管结合于该储水槽之本体,而能够将水导引至该储水槽。如请求项2所述之水火同时存在的观赏装置,其中该底座包括一第一容室、一第二容室与一盖件,该盖件盖设该第二容室,该汲水组更包括一入水管与一连接管,该帮浦设于该底座之第二容室,该帮浦的两端分别接设该入水管与该连接管,该底座设有一第一穿孔,该第一穿孔连通该第一容室与该第二容室,该入水管穿设于该第一穿孔,且结合于该帮浦之一端,该连接管设有一第一、一第二与一第三通口,该第一通口结合于该帮浦之另一端,该第二通口与该第三通口分别结合于该两个纵向水管,该两纵向水管与该两柱体穿设于该盖件。如请求项2所述之水火同时存在的观赏装置,其更包括一第二板件,该第二板件设于该两纵向水管之间,该排水孔位于该本体两侧,该火源位于该第一板件与该第二板件之间,该第二板件也能够防止水流喷溅至该火源。如请求项4所述之水火同时存在的观赏装置,其中该底座更包括一第一容室、一第二容室、一第三容室与一盖件,该第一容室与该第三容室储存水,该汲水组更包括一入水管与一连接管,该帮浦设于该第二容室内,该帮浦的两端分别接设该两个入水管,且该帮浦其中一端还接设该连接管,该两个入水管分别连接该第一容室与该第三容室,该连接管设有三个通口,该第一通口结合于该帮浦之一端,该第二通口与该第三通口分别结合于该两个纵向水管,该两纵向水管与该两柱体穿设于该盖件。如请求项1至3中任一项所述之水火同时存在的观赏装置,其中该储水槽之排水孔包括第一端与第二端,该排水孔第一端远离该底座,该排水孔第二端朝向该底座。如请求项6所述之水火同时存在的观赏装置,其中该排水孔第二端之孔径小于该排水孔第一端之孔径。如请求项3或5所述之水火同时存在的观赏装置,其中该盖件的中间部位设有数个横向排列的容孔,该容孔供承载该火源,该火源设为燃料,如煤油或酒精膏。如请求项8所述之水火同时存在的观赏装置,其中该盖件的四个角落分别向下突长一脚,该脚设有该通孔,该纵向水管穿设于该通孔,该柱体也穿设于该通孔。如请求项1所述之水火同时存在的观赏装置,其中该第一板件设为可透光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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