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焦炉煤气在酸再生焙烧炉上的使用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焦炉煤气在酸再生焙烧炉上的使用方法,采用焦炉煤气作为酸再生焙烧炉燃料,进行废酸洗液加热分解;空气与燃料的空燃比为1:5.2-5.5,空气量控制在280m3/h,酸再生焙烧炉炉顶温度控制在400±8℃。本发明可有效解决使用焦炉煤气时造成的炉顶负压不稳现象,实现炉内所需的过氧量充分燃烧,消除炉顶冒红烟的问题,降低燃料消耗,减少环境污染,保证酸再生产品的合格率,为焦炉煤气在酸再生焙烧炉上的应用提供了一条切实可行的途径。 |
申请公布号 |
CN102721080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2.10.10 |
申请号 |
CN201210194212.9 |
申请日期 |
2012.06.13 |
申请人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赵英东;陈新;胡志强;刘海 |
分类号 |
F23N1/02(2006.01)I;C10K3/06(2006.01)I |
主分类号 |
F23N1/02(2006.01)I |
代理机构 |
鞍山华惠专利事务所 21213 |
代理人 |
赵长芳 |
主权项 |
一种焦炉煤气在酸再生焙烧炉上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采用焦炉煤气作为酸再生焙烧炉燃料,进行废酸洗液加热分解;空气与燃料的空燃比为1:5.2‑5.5,空气量控制在270‑280m3/h,酸再生焙烧炉炉顶温度控制在400±8℃。 |
地址 |
114021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