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治疗股骨头坏死的外敷药剂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中药领域,具体为一种治疗股骨头坏死的外敷药剂,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治疗见效慢,病人受病痛时间长等问题。按重量份数计,药剂组成为:乳香20~25份、没药20~25份、熟地20~25份、朱砂5~8克、三七粉20~30份、红花30~35份、蛇蜕10~15份、土鳖虫5~10份、当归15~20份。采用本发明见效快,15~20日内即可痊愈;治愈彻底,不再复发;没有任何副作用;恢复行走功能;治愈后,没有任何后遗症。
申请公布号 CN102716251A 申请公布日期 2012.10.10
申请号 CN201110165067.7 申请日期 2011.06.20
申请人 王长锋 发明人 王长锋
分类号 A61K36/804(2006.01)I;A61P19/08(2006.01)I;A61K33/28(2006.01)N;A61K35/58(2006.01)N;A61K35/64(2006.01)N 主分类号 A61K36/804(2006.01)I
代理机构 沈阳优普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1234 代理人 张志伟
主权项 一种治疗股骨头坏死的外敷药剂,其特征在于,按重量份数计,药剂组成为:乳香20~25份、没药20~25份、熟地20~25份、朱砂5~8克、三七粉20~30份、红花30~35份、蛇蜕10~15份、土鳖虫5~10份、当归15~20份。
地址 110032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9-17号楼6-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