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视机(H12-015)
摘要 1.外观设计产品名称:电视机(H12-015)。2.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显示动态的视频信号,以及播放音频信号。3.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是:①电视机下端装饰件。②底座。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是:立体图。5.右视图与左视图对称,故省略右视图。6.电视机下端装饰件为透明材料制成。
申请公布号 CN302110532S 申请公布日期 2012.10.03
申请号 CN201230103749.0 申请日期 2012.04.02
申请人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马永昌;徐斌;胡旻娜
分类号 14-03 主分类号 14-03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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