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可与收款机配合使用的广告灯箱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利用收款机主机的电源作为工作电源的可与收款机配合使用的广告灯箱,该广告灯箱包括可固定于收款机收款台架背面的超薄灯箱,该超薄灯箱包括LED灯板、位于LED灯板上的广告菲林片和用于固定LED灯板和广告菲林片的主框架,LED灯板的侧边还设有一可与收款机主机的ATX电源输出端连接的电源输入插口。本实用新型的广告灯箱,不仅位置易于引起正在结帐的顾客或等待结帐的顾客对商家推出的促销广告的注意,而且不需要外接电源或内置电池,由收款机主机直接供电,可避免单独拉线造成的混乱和安全问题;另外,灯箱采用LED灯管和具有均匀反光点的有机玻璃片做为光源,不仅可变线光源为面光源,光照度更为均匀、柔和、视觉更舒适,而且灯管使用寿命长,还可比传统灯箱节能70%以上。
申请公布号 CN202473150U 申请公布日期 2012.10.03
申请号 CN201220107305.9 申请日期 2012.03.21
申请人 广东川田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林喆;陈桂鸿;黄壁锋
分类号 G09F13/04(2006.01)I;G07F11/00(2006.01)I 主分类号 G09F13/04(2006.01)I
代理机构 汕头市高科专利事务所 44103 代理人 唐瑞玉
主权项 一种可与收款机配合使用的广告灯箱,包括可固定于收款机收款台架背面的超薄灯箱,其特征在于:所述超薄灯箱包括LED灯板、位于LED灯板上的广告菲林片和用于固定LED灯板和广告菲林片的主框架,LED灯板的侧边还设有一可与收款机主机的ATX电源输出端连接的电源输入插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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