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一种可产生亮纹的发光二极体蜡烛灯,其系配合一座体以及一灯罩使用,该灯罩连接该座体并形成一罩覆空间,该发光二极体蜡烛灯设置于该罩覆空间内,并包括有:一设置于该座体上的发光件;以及一设于该发光件上的透镜,该透镜包含一位于该发光件上的第一芯体、一位于该发光件上并与该第一芯体相接形成一导光接面的第二芯体、以及一罩覆该第一芯体及该第二芯体的罩体;其中该导光接面顺应该发光件发出的一光源方向,由该发光件的光源于该导光接面产生一亮纹。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的可产生亮纹的发光二极体蜡烛灯,其中该导光接面具有一远离该发光件的端缘,该亮纹位于该端缘。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的可产生亮纹的发光二极体蜡烛灯,其中该端缘为一直线。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的可产生亮纹的发光二极体蜡烛灯,其中该罩体包含一环绕该第一芯体及该第二芯体的环绕部以及一远离该发光件并位于该第一芯体及该第二芯体之上的覆盖部,该覆盖部具有一大于该环绕部的外径以及一朝该第一芯体及该第二芯体方向内缩的凹槽。一种可产生亮纹的发光二极体蜡烛灯,其系配合一座体以及一灯罩使用,该灯罩连接该座体并形成一罩覆空间,该发光二极体蜡烛灯设置于该罩覆空间内,并包括有:一设置于该座体上的发光件;以及一设于该发光件上的透镜,该透镜包含一位于该发光件上的芯体、一罩覆该芯体的第一罩体、以及一罩覆该芯体并与该第一罩体相接形成一导光界面的第二罩体;其中该导光界面顺应该发光件发出的一光源方向,由该发光件的光源于该导光界面产生一亮纹。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的可产生亮纹的发光二极体蜡烛灯,其中该第一罩体与该第二罩体相接,形成一环绕该芯体的围绕部以及一远离该发光件并位于该芯体之上的封盖部,该封盖部具有一大于该围绕部的外径以及一朝该芯体方向内缩的凹陷。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的可产生亮纹的发光二极体蜡烛灯,其中该导光界面具有一远离该发光件并与该芯体相邻的边缘,该亮纹位于该边缘。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的可产生亮纹的发光二极体蜡烛灯,其中该边缘为一非平直线。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的可产生亮纹的发光二极体蜡烛灯,其中该非平直线包含有至少一峰部以及至少一与该峰部相邻设置的谷部。一种可产生亮纹的发光二极体蜡烛灯,其系配合一座体以及一灯罩使用,该灯罩连接该座体并形成一罩覆空间,该发光二极体蜡烛灯设置于该罩覆空间内,并包括有:一设置于该座体上的发光件;以及一设于该发光件上的透镜,该透镜包含一位于该发光件上的第一导光体以及一位于该发光件上的第二导光体,该第一导光体具有一第一切面以及一形成于该第一切面上的导光槽,该第二导光体具有一第二切面,且该第二切面与该第一切面相接形成一导光面;其中该导光面顺应该发光件发出的一光源方向,由该发光件的光源于该导光槽产生一亮纹。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的可产生亮纹的发光二极体蜡烛灯,其中该第一导光体与该第二导光体相接,形成一远离该发光件的头部及一介于该头部与该发光件之间的颈部,该头部具有一大于该颈部的外径以及一朝该颈部方向内缩的凹处。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的可产生亮纹的发光二极体蜡烛灯,其中该导光槽包含一与该光源方向平行的入光段及一与该光源方向相交并与该入光段相接的反光段。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的可产生亮纹的发光二极体蜡烛灯,其中该入光段为一直线,该反光段为一非平直线,该非平直线包含有至少一峰部以及至少一与该峰部相邻设置的谷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