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一种预铸梁下层筋结构,包含:一第一预铸横梁,具有复数第一下层筋,该些第一下层筋具有一第一钢筋本体及一第一端部与该第一钢筋本体相连,且该第一端部之直径大于该第一钢筋本体直径;以及一第二预铸横梁,与该第一预铸横梁采端部相对应设置,具有复数第二下层筋与该些第一下层筋至少部分共线并成对设置,该些第二下层筋具有一第二钢筋本体及一第二端部与该第二钢筋本体相连,其中该第二端部之直径大于该第二钢筋本体直径,且该第一端部与该第二端部之端面系相对设置。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预铸梁下层筋结构,更包含一第一预铸纵梁以及一第二预铸纵梁与该第一预铸纵梁采端部相对应设置,其中该第一预铸纵梁之至少一第三下层筋具有一第三端部,该第二预铸纵梁之至少一第四下层筋具有一第四端部,该第三端部与该第四端部之端面系相对设置,该第三下层筋与该第四下层筋至少部分共线并成对设置。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预铸梁下层筋结构,其中该第一端部与该第二端部之端面系彼此平行且相对,该第三端部与该第四端部之端面系彼此平行且相对,并分别垂直于该第一端部与该第二端部之端面。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预铸梁下层筋结构,其中该第一端部与该第二端部之端面系彼此平行且沿横梁延伸方向交错排列设置;该第三端部与该第四端部之端面系彼此平行且沿纵梁延伸方向交错排列设置。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预铸梁下层筋结构,其中该些第一下层筋之间或该些第二下层筋之间沿纵梁延伸方向具有复数间隔,该些间隔至少之一具有较大间距,以容纳该些第三下层筋之该第三端部或该些第四下层筋之该第四端部;该些第三下层筋之间或该些第四下层筋之间沿横梁延伸方向具有复数间隔,该些间隔至少之一具有较大间距,以容纳该些第一下层筋之该第一端部或该些第二下层筋之该第二端部。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预铸梁下层筋结构,更包含一柱体,该柱体之角落设有一柱筋群,其中成对设置之该第一下层筋与该第二下层筋以及成对设置之该第三下层筋与该第四下层筋系分别设置于不同角落之该些柱筋群之间。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预铸梁下层筋结构,其中该第一端部与该第二端部之端面间具有一间隙。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预铸梁下层筋结构,其中该第一端部与该第二端部之端面间彼此接合。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预铸梁下层筋结构,其中该第一钢筋本体与该第一端部间及第二钢筋本体与该第二端部之端面间以螺接或焊接方式相连。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预铸梁下层筋结构,其中该端面为圆形或方形。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预铸梁下层筋结构,其中该第一端部或该第二端部之截面积约大于该第一钢筋本体或该第二钢筋本体之截面积4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