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手电筒
摘要 一种手电筒,包括手电筒主体、灯头与光源,所述灯头内设有一平面灯座,平面灯座上设有可转动的时针和分针,时针和分针于平面灯座的上方,从而形成一闹钟,所述灯座设有光源,光源镶嵌于灯座内。该手电筒使用非常方便,只要打开手电筒开关,光线和时间结合到一起,让在有光线的同时也能得到时间,而且操作简易、方便。
申请公布号 CN102691885A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9.26
申请号 CN201210155779.5 申请日期 2012.05.20
申请人 马沛良 发明人 马沛良
分类号 F21L4/00(2006.01)I;G04B47/02(2006.01)I 主分类号 F21L4/00(2006.01)I
代理机构 广州粤高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102 代理人 禹小明;王楚鸿
主权项 一种手电筒,包括手电筒主体(1)、灯头(2)与光源(3),其特征在于:所述灯头内设有一平面灯座(4),灯座上设有可转动的时针(5)和分针(6),所述灯座设有光源,光源镶嵌于灯座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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